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中共南通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共青团南通市委员会
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通委宣〔2017〕51号
关于举办2017南通市高校师生美术作品
双年展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丰富大学生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人文艺术素养,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文联决定联合举办2017南通市高校师生美术作品双年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中共南通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共青团南通市委员会
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
南通市美术家协会
协办:
南通市青年美术家协会
南通市中心美术馆
南通现代美术馆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南通大学纺织与服装学院
南通理工学院
南通职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服装设计学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系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艺术与电子信息学院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南通开放大学艺术传媒学院
二、起讫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 10月(具体展期另行通知)
地点:南通市中心美术馆(教师展)
南通现代美术馆(学生展)
三、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必须为驻通高校在职教师和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2、展出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书法等。
3、初评作品由各院校统一递送,统一填写表格加盖院校或系公章;如个人递交作品,需填写表格,加盖院校或系公章;参加复评的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清单表格,应逐项填写清楚。表格从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ysxy.ntu.edu.cn/)刊登的展览征稿通知及相关规定处下载。
4、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送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5、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
6、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7、送件要求:中国画、书法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180厘米(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180厘米(宽);版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画种、尺寸(高×宽CM)、院校、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
8、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9、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等次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所有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展览结束后,编辑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同时,为鼓励先进,入选本次展览的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南通市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五、初评收件(照片)时间及地点
1、收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收件地址:南通市通京大道999号南通大学艺术学院16号楼105。
3、联系人:叶欣欣,电话:0513-85015691。
4、送稿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稿及打印表,投稿邮箱:3504844303@qq.com。
附件1:2017南通市高校师生美术作品双年展作品信息表 .docx
附件2:2017南通市高校师生美术作品双年展作品汇总表(教师) .docx
附件3:2017南通市高校师生美术作品双年展作品汇总表(学生) .docx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中共南通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青团南通市委员会
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