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概况
  • 最新消息
  • 师资队伍
  • 学术研究
  • 招生就业
  • 教育教学
  • 党建工作
  • 团学工作
  • 创作展演
  • 下载专区
本科生教育 |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方案
2025-11-07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方案


根据《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关于做好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和学院的办学条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制定202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各专业转入考核方案。


一、各专业允许转入人数

专业名称

允许转入人数

美术学(师范)(艺术类)

5

音乐学(师范)(艺术类)

3

音乐表演(艺术类)

3

音乐表演(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

2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

10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12

环境设计(艺术类)

25

工业设计

20

建筑学

20


二、报考对象与报考资格

1. 学院按照《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和《关于做好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艺术类专业只接受艺术类学生申请,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和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音乐类学生申请。


三、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或范围

1. 学校统考

本次转专业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的科目为:大学英语。

所有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考试,如资格审核通过后一志愿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的,英语考试成绩在计划数前1.5倍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末位同分者均参加);如资格审核通过后一志愿报名人数小于等于该专业计划数的,仍须参加学院考核,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未通过考核者不予录取;如二志愿报名人数小于剩余名额的,也须参加学院考核,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未通过考核者不予录取。录取时,学校组织的英语笔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小于50%。

2.学院考核

1)考核方式

专业

考核方式

美术学(师范)(艺术类)

笔试+面试

音乐学(师范)(艺术类)

专业测试+面试

音乐表演(艺术类)

专业测试+面试

音乐表演(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测试+面试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

笔试+面试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笔试+面试

环境设计(艺术类)

笔试+面试

工业设计

笔试+面试

建筑学

笔试+面试

2)考核内容或范围

美术学(师范)(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中英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环境设计(艺术类)笔试:速写,4K素描纸,铅笔或钢笔。面试:了解学生转专业理由,考察学生转专业动机和可培养潜能。

音乐学(师范)(艺术类)、音乐表演(艺术类)、音乐表演(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测试:钢琴、声乐、乐器演奏(任选一,曲目自选)。面试:了解学生转专业理由,考察学生对音乐专业的认知及专业发展潜能。

工业设计笔试:产品速写,A4复印纸,铅笔或钢笔。面试:考察学生转专业动机和对转入专业的认知。

建筑学笔试:建筑速写,A4复印纸,铅笔或钢笔。面试:考察了解学生的个人综合素质以及对转入专业的认知。


四、成绩评定

1. 评委组成与评分标准:

评委团由相应学科5名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最终成绩去一高一低取平均分。

2. 评阅方式和保密措施:

1) 笔试、面试试题均由副教授职称以上(含)教师命题,由专人保管试题。

2) 考试前一天下午确定面试专家名单、测试时间和地点,并告知相关评委保密要求、强调相关保密措施。

3) 笔试(专业测试)根据各专业技能测试的基本要点评分;面试根据学生的基础知识储备、转专业动机、专业认知、个人规划、现场表现等基本要点评分。

4)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均去一高一低取平均值,总分相加即为学院考核个人总成绩。

5) 总成绩组成如下:

学生个人总成绩(百分制)=大学英语统考成绩50%+学院考核成绩50%(笔试/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 学生成绩需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同分则顺延保留小数位数。

7) 考试结束后立即统计公布成绩,学生当场确认签字。


五、录取原则

1. 录取根据考核成绩,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专业录取。

2. 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按第二志愿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2025年10月27日




附: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  卫

副组长:沈   江  吴   蓉  吴旭春  叶欣欣  王德宽

成   员:周亚东  於玲玲  黄天灵  李   娜  阚   璇

      王文杰  沈雯晔  郑   曦  徐永战  黄   泽

            周姝天


学院咨询电话:55003242

学院举报电话:85015899  


附:艺术学院(建筑学院)转专业群二维码:
















  • 下载区
  • 美术系
  • 音乐系
  • 艺术设计系
  • 工业设计系
  • 吴耀华中国画
  • 徐卫中国画

© 版权所有:南通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