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通大学〔2011〕50号)、《南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通大学〔2011〕46号)、《南通大学本科学生校级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通大学〔2023〕1号),经各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将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奖学金、荣誉称号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9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南通大学学生工作处联系。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13-85015996,电子邮箱467280497@qq.com
南通大学学生工作处:电话0513-85012166,电子邮箱xsglk@ntu.edu.cn
南通大学艺术性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27日
艺术学院2023综合测评附件五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