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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资讯 | “东映杯·我们这一年”校园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22-12-18
由南通大学党委宣传部主办,南通大学团委、南通大学艺术学院承办,南通金凯广告公司协办的“东映杯·我们这一年”校园摄影大赛即日起开始征稿,至2023年7月15日截稿,欢迎南通大学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东映杯·我们这一年”校园摄影大赛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生活“为主题的摄影大赛,是全校爱好摄影的师生用相机记录和表现在新时代南通大学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和日常生活,为推动南通大学校园摄影的发展和提升发挥积极作用。凡从2022年9月-2023年7月15日期间所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比赛。


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南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南通大学团委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


协办单位:

南通金凯广告公司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团委




2

参赛要求




面向南通大学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和教职工(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3

奖项设置及要求




本届大赛设置2个类别:纪录类、微视频类,入选作品总数为65件,视频类为9件。


(一)奖项设置

大赛分为记录类、微视频类二个部分。

1、记录类

优秀奖30名:奖品+荣誉证书+奖金

2、微视频类

优秀奖8名:奖品+荣誉证书+奖金


(二)征稿规则

1、投稿作品不限题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分为纪录类、微视频类二个类别,投稿者可以分别投稿。

⑴  纪录类:以记录学校生活为目标的各类题材(师生学习、科研等方面,学校各项主题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防疫活动以及校园优美的环境和建筑,学生在校园内诸如图书馆、体育场、宿舍生活区的日常生活)。鼓励主题创作,“长期关注”题材须标注说明,长期关注拍摄对象和内容时间至少在3个月以上。

⑵  微视频类:投稿只接收时长为2~8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1280*720像素及以上,MP4格式。

⑶  所有参赛作品均须提交200字以内的创作阐释及说明(创作阐释及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的相关信息),个人简历不超过200字及作者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微信)。

⑷  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①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②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③允许裁切、旋转画面。④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⑤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⑥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⑦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2、每位投稿者最多可投10件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应由8-18张单幅图片组成),组照按1件计算。投稿作品应为jpg格式,且图片大小不超过2M。


3、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仅限1位;微视频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作品画面上不得出现学院名称和作者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4、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RW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6、 本次摄影大赛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7、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不予支付稿酬。


8、作品获奖结果将在南通大学公众号(或网站上)进行刊登、公告。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三)大赛日程    

截稿时间:即日起开始征稿,2023年7月15日截稿

评选时间: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评选,公布获奖名单

获奖作品展览:2023年9月中旬参加平遥国际摄影大展院校展,并于10月在南通大学艺术学院美术馆展出。



4

作品评选




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摄影专家及相关老师组成专家评委会。



5

活动咨询




叶欣欣老师:15996696207

吴迎晨老师:13906291802(微信同号)

投稿信箱:  18759039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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