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项目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R是 □否 | 实有30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R是 □否 | 实有3人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2.11.12 |
10. 开展了春、秋季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 R是 □否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研究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研究生会秘书长。 | R是 □否 | |
14▲.研究生会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R是 □否 |
二级研究生会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3 | 在校研会和团委的指导下,对研究生会工作全面负责,主持并监督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研究生会工作计划,参与重大问题的决议;指导研究生会各部门落实基础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领导学院团委成员加强与校团委、各兄弟学院团委的交流与合作。 |
2 | 办公室 | 5 | 负责拟定研究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与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共同商讨,最终确立生效;协助老师对研究生会全体成员的学期工作总结和对研究生会成员进行考核评定工作;对研究生会的活动经费进行管理;协助学院及研会主席团完成相关工作。 |
3 | 宣传部 | 5 | 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对研究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进行前期宣传和后期报道,主要负责设计海报、展板、宣传页等,做好各项活动的素材收集;积极与校内外媒体联系,拓宽宣传渠道集思广益,为研究生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协助学院及研会主席团完成相关工作。 |
4 | 文体部 | 4 | 负责研究生各项文娱比赛以及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做好活动总结及成果展示;通过开展各种文艺活动和体育赛事,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增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尽可能为每个同学提供展示自己才能的舞台;协助学院及研会主席团完成相关工作。 |
5 | 学术部 | 5 | 基于同学们关注的时事热点,开展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各种学术科研活动,营造学术氛围;筹办并组织全体研究生聆听专业讲座,了解专业动态,提高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了解并反馈广大研究生同学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师生,加强沟通交流;协助学院及研会主席团完成相关工作。 |
6 | 调研部 | 4 | 负责调研了解研究生思想动态,针对相关活动开展前期调研;设计、开展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反馈;组建管理研究生会的大数据中心,为研究生会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协助学院及研会主席团完成相关工作。 |
7 | 综合事务部 | 4 | 负责定期召开研究生会日常工作会议;负责志愿者管理(人员登记);负责对接相关部门,为全体研究生提供出国研修政策、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支教、就业信息等资讯;协助学院及研会主席团完成相关工作。 |
三、二级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是否有课业 不及格 |
1 | 许胤婷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1级 | 否 |
2 | 杨承俊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1级 | 否 |
3 | 沈瑞琪 | 中共预备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1级 | 否 |
4 | 朱亚娟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1级 | 否 |
5 | 王悦妍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6 | 濮梦颖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7 | 丁淋飞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8 | 宋艺璇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9 | 茆静雅 | 中共预备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1级 | 否 |
10 | 孟鑫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11 | 陈平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12 | 赵冠冕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13 | 裴智璇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14 | 朱敏 | 中共预备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1级 | 否 |
15 | 刘盈君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16 | 禹秋阳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17 | 韩璐华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18 | 周峻如 | 中共预备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1级 | 否 |
19 | 陈泽妮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20 | 胡媛媛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21 | 薛铮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22 | 亓浩冉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23 | 姜佳琦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1级 | 否 |
24 | 丁渊渊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25 | 王凯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26 | 孙久斐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27 | 韩易妤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1级 | 否 |
28 | 曹明帅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29 | 刘少婷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30 | 薛慧 | 中共党员 |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 | 研22级 | 否 |
四、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1.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2.主席候选人需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忠于祖国、忠于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将自身发展同南通大学为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相结合。
4.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清晰的工作思路,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稳定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人际关系,能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有接受繁重工作任务的思想准备,能够任职满一年。
5.成绩优异,获得过奖学金,并曾任职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学生社团负责人、院研究生会部长或副部长、其他学生组织(团属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等满一年,并获得师生一致认可。
6.具有出色的组织、管理与沟通能力、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对我院学生会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生会工作,全方位地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
五、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1)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产生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在多于代表分配名额20%的基础上,征求广大学生意见,提出候选人选名单;
(2)将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同意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代表;
(3)选举代表时,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主席团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产生,设主席团候选人4名,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3人。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的半数可当选(所有代表候选人得票均超过半数的,以得票多的当选)。
六、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于2022年11月12日南通大学钟秀校区主教楼大报告厅召开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
一、主要任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工作部署以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引领全院学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努力学习,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懈努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砥砺奋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上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新一届主席团及其委员会。
以下是本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公示情况情况:
七、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条件和产生办法如下:
1、代表名额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本科生、研究生人数按不低于学生总人数的1%的要求,拟定出席本次研代会正式代表名额69人,代表名额的分配将覆盖各个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年级,其中校、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研究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
2、代表条件
(1)必须是具有南通大学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2)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思想作风正派,政治素质好;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热心学校发展,积极参加学校活动,能团结和带领同学为创建优良校风、学风争做贡献。
3、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产生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各选举单位依据代表名额及构成要求酝酿代表候选人。我院在召开班级全体同学大会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我院研究生会。我院团委指导学院研究生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数量和构成要求,确定本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交我院研究生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或研究生代表会议进行选举。我院研究生会选举产生的正式代表,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方可确认其正式代表资格。
八、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主席团成员、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南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通大团〔2020〕3号)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制度化建设,激励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以学期为单位向述职评议大会述职。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工作成效、学业情况、纪律作风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成立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以学生代表为主。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结合工作实际组建,以本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团组织、学生工作办公室等共同参与。
第六条 为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增强团委的具体指导,保障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特成立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代表等人员构成。
第二章 述职评议程序
第七条 各述职人就任职期间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工作成效、学业情况、纪律作风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
第八条 书面述职要求述职人填写《南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述职评议登记表》,于述职评议会前提交。登记表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第九条 口头述职要求述职人于述职评议大会现场做述职汇报。内容要求密切结合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职能定位,须包含个人简介、工作总结和工作设想三个部分,结合思想引领、成长成才、权益维护、内部建设等与所在岗位工作相关内容展开。
第十条 述职评议大会结束后,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填写述职评议评分表,根据述职人现场述职情况及工作实际状况评价打分。
第三章 述职评议细则
第十一条 主席团述职人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40%)、校团委评分(20%)、学生工作处评分(20%)、部门负责人评分(10%)和主席团内部互评(10%)五部分构成。
第十二条 部门负责人述职人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40%)、校团委评分(20%)、学生工作处评分(20%)、主席团评分(10%)和部门负责人互评(10%)五部分构成。
第四章 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 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述职人述职评议评分表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100分-85分)、良(85分-70分)、合格(70分-60分)、不合格(60分-0分)四个等级。评议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四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奖惩考评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级获得良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五条 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工作人员,评议会将根据具体工作表现在综合测评德育分中加分:评价结果为优在综合测评德育分中加1分;评价结果为良的在综合测评德育分中加0.5分。
第十六条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将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十七条 述职人员根据述职评议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学院团委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院研究生会的团组织负责人 | 叶欣欣 | 是 | |
院研究生会秘书长 | 叶欣欣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