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资讯 | 征稿通知 | 金石杯法治文化作品大赛
2022-05-31
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繁荣法治文化,积极丰富崇川区法治文化载体,深入推进法治崇川建设,经与南通大学艺术学院磋商,现决定在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主办单位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
南通市崇川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
南通市设计师协会
南通市青年美术家协会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学科竞赛中心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团委
协办单位
上海市金石(南通)律师事务所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
评选时间
2022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作品突出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品注重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以法治生活、法治人物、法治事件等为表现对象,紧紧围绕各类对象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行创作。
鼓励创作具有时代特征、反映法治创建新征程的文化作品,力求主题鲜明、逻辑清晰、用语规范、形式活泼、形象生动。
提交的法治文化作品应为2022年1月以来创作的原创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开发表,且未参加过其他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收集上报。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完成各类作品的收集整理。
报送方式。电子作品可发送至:475111653@qq.com;漫画作品(纸质)送至7号楼335办公室。联系人:陈强,13615211101。
组织评审。南通大学艺术学院会同崇川区法宣办、上海市金石(南通)律师事务所开展作品评选工作,确定各类别法治文化作品获奖名次并及时公布。后期区法宣办将通过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开展优秀作品展播,扩大活动影响力。
宣传报道。区法宣办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国家、省、市征大赛,经推荐获奖的作品由相应赛事主办方确定是否奖励。区法宣办将组织相关媒体和单位对征集评选活动进行跟进报道。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金石(南通)律师事务所冠名赞助并提供法律指导。南通大学艺术学院牵头组织评审,根据作品征集情况对获奖作品给与适当奖励。
区法宣办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并享有获奖作品的公益性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出、宣传、放映等权利)。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被视为接受大赛规定的各项条款。
本次征集的所有作品均不退稿,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区法宣办享有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改编、再创作、部分采用应征作品等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所有应征作品应当为原创作品。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获奖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
南通市崇川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