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於玲玲等同志任职的公示
各系(室)、部门、中心:
为了深化学院办大学改革,激发学院高质量发展活力与动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能更高效地发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拟聘於玲玲、黄天灵、季婕同志为艺术学院院长助理。
以上同志试用期1年。
以上人员任用公示期5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6日前向艺术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513-85015693
中国共产党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