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霞,南通大学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硕士毕业于郑州大学文学院美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博士毕业于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学专业,获文学博士学位。后进入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方向为艺术学理论。曾任教育部艺术学理论教指委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国家艺术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通讯评审专家;江苏省艺术基金评审专家;河南省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南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日本千叶大学短期访学经历。出版著作三部,分别获得2013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4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7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获得厅级一等奖13项。教学方面,2018年度获得郑州大学“本科专业先进负责人”称号,郑州大学2016-2017学年和2017-2018学年教学优秀奖二等奖,2016-2017学年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郑州大学“网上优秀教师”。2018年6月,策划“端午文化进校园”活动。出版专著4部。在《文艺理论与批评》、《文艺争鸣》、《美术观察》、《郑州大学学报》、《美术》、《中国教育学刊》、《世界美术》、《美术学报》等杂志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专业研究领域:中国当代美术制度研究、民间美术。
拟开展的研究方向为:美术的生产与传播机制研究、口述史研究。
讲授课程:《艺术文献研究》《论文写作指导》《博物馆专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