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旭春,男,江苏海安人。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苏省青年书法家协会理事,江苏省教育学会美术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南通市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主任,南通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南通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2005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专业,获硕士学位。
专业研究领域: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美术教育研究
专著与论集:
《吴旭春书法》(河北美术出版社);
《经典碑帖导学教程黄庭坚书太白忆旧游诗卷》(古吴轩出版社)
学术论文:
《黄庭坚草书笔法观及其影响》(《中国书法》2019年第11期);
《狂狷与理性——唐宋文化转型视野下的草书流变》(《中国书法》2016年第9期);
《金石气与“书卷气”》(《美术大观》2020年第12期);
《张謇与南通近代书法》(《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习字”到“美育”——清末民初学校书法教育体系的构建及意义》(《美术大观》2020年第12期);
《张謇的书学思想》(《艺术探索》2013年第8期);
《从唐诗文献看中晚唐草书僧的书法创作》(《中国书法》2011年第9期)
主要科研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20世纪中国美术南通现象研究展》;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末民初南通书法教育研究》;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唐宋文化转型视野下的唐宋草书流变研究》;
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张謇与南通近代书法》
讲授课程:
《书法》《书法与篆刻》《传统书法技法研究》《楷书临摹与创作》《隶书临摹与创作》等
指导研究生情况:
共指导书法方向学术硕士9名,书法与篆刻创作方向专业硕士11名,学科教学(美术)教育硕士1名。
邮箱:wuxuc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