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旭春,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苏省青年书法家协会理事,江苏省教育学会美术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南通市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主任,南通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南通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硕士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专业,获硕士学位。出版专著2部,在《中国书法》、《美术大观》、《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艺术探索》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国家艺术基金1项,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项,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1项。
专业研究领域: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美术教育研究
讲授课程:
《书法》《书法与篆刻》《传统书法技法研究》《楷书临摹与创作》《隶书临摹与创作》等
指导研究生情况:
共指导书法方向学术硕士9名,书法与篆刻创作方向专业硕士11名,学科教学(美术)教育硕士1名。
邮箱:wuxuc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