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艺术学院机构设置及内设部门人员的通知
各系(室)、部门、中心:
为积极推进我院教学研究工作、研究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南通大学艺术学院教学研究中心,并调整学院内设三部门人员如下:
教学研究中心:
主任:吴旭春(兼)
副主任:朱沁娟(兼)、吴思佳
主管:吴婕、张敏
研究生办公室:
副主任:吴思佳(兼)
招生就业办公室:
副主任:吴筱玲
以上人员任用公示期三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8日前向艺术学院党委反映。
艺术学院党委电话:0513-85015828
中国共产党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