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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 艺术学院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0-09-23

艺术    学院

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及综合情况适当调整)

总名额:12名    

各学科专业分配如下:美术学2人、美术2人;音乐3人;艺术设计5人。

二、申请报名条件

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有学术行为不端及弄虚作假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 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总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需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前1/3 ;

3.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成绩优良;

4.英语CET4成绩必须达到425分(含)以上;

5.冲抵前成绩不能有不及格;

6.计算机一级(含)以上;

7. 美术学、美术(师范)、音乐表演、音乐(师范)、视传、工设、产设、环设、动画、建筑等相关专业在校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8.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9. 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1.学校网报系统(http://210.29.67.7/zsgl/tmzggl)开放与关闭时间:

9月10日18:00——9月24日12:00

2.书面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 9月24日15:00之前

受理地点:钟秀校区 16号楼 105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和确认的学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推免生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学校制定的推荐条件和本学院申请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1.根据学生综合测评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学年)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专业推免名额依次进行推荐。

2.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方面因素,没有计入当学年综合测评的,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按照学校和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补录加分。

3.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在素质综合测评中已经加分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内容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通过者按照原测评成绩计算;审核不通过者重新进行测评计分。

五、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0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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