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艺术学院院长助理(院聘)公开选聘方案》和《南通大学艺术学院系(室、中心)主任选拔聘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在民主推荐、考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拟聘吴旭春同志为艺术学院院长助理;
拟聘王维同志为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拟聘陆建华同志为艺术学院实验中心主任;
拟聘王国仕同志为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编辑中心主任;
拟聘王敏同志为艺术学院实验中心副主任。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9月10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方式:85015692
艺术学院党委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