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建筑学院)分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1.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分工会日常工作。
2.根据校工会布置的任务,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分工会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会活动,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
3.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部门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5.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参加校工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结合实际在本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竞赛、文体活动。
6.经常深入到教职工中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及时向部门领导和上级工会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7.做好工会组织和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8.管好、用好分工会经费。
9.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