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南通大学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实施办法》(通大学〔2019〕1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读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申请认定的学生登陆学校综合服务平台(http://ehall.ntu.edu.cn)学生服务系统,填写家庭情况认定申请,如有证明材料可扫描成图片上传至系统。
2.学院认定
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根据本专业年级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家庭情况量化分(系统自动量化给分,满分100分),进行民主评议,初步认定后在系统内填报,提交学院审核。
学院对认定小组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全院统筹和认定,并在系统内填报认定结果,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于9月28日前提交学校审核。
3.学校认定
学校审核学院填报材料,经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最终确定认定结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认定工作,确保我院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规范和精准。
2.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确保将这些群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认定。
3.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将有关证明材料收集整理,按年度汇编成册存档。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