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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工作 | 关于办理2018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2018-10-27

各班: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做好我校贫困学生申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校与工行人民路支行于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含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籍的学生,目前开展生源地贷款的地区有新疆、内蒙古、江苏、贵州、云南、浙江、甘肃、山东、江西等九个省(市、自治区)。

2、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无不良诚信记录和高消费行为。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家庭经济困难,当年收入不足以支付学习和生活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二、材料要求

1、申请人家庭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民政部门开具申请人家庭当年经济状况的证明(见附件1)一份。

2、申请人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请务必用黑色水笔填写。

3、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式两份。

4、借款人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三、贷款标准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申请贷款,本科生每年不得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得超过12000元。

四、申办程序

1、各班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发放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学生填写并回家庭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2、10月10日前,学院审核贷款学生相关材料。

3、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附件: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

2、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正反印制)

3、国家助学贷款家长同意书

4、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送审表

艺术学院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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