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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管理 | 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9-26

各班: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南通大学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读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所有申请认定的学生于9月28日始登陆学校综合服务平台,(http://ehall.ntu.edu.cn)填写家庭情况认定申请,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系统正在配置,操作指南过几天会出台,请关注),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交所在班级。

所有贫困生的认定都需要进系统,老生中已经认定过的贫困生可以不传证明,新生需要上传证明(需要乡镇以上级别民政局的章或者市民政局的章,村里面的以及街道的章没有效力)。

2.学院认定

由班主任组织班委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和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情况量化分(系统自动量化给分,满分100分),进行民主评议(满分100分),初步认定后在系统内填报,交所在学院审核。

学院对班级认定小组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核,全院统筹和认定,给出学院综合评分(满分100分)并在系统内填报认定结果,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家庭情况量化分*60% + 民主评议分*30% + 学院综合评分*10% = 认定分)

10月10前,学院将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提交学校审核。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认定工作,确保我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规范和精准。

2.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确保将这些群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认定。

3.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将有关证明材料收集整理,按年度汇编成册存档。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系统操作指南

2.南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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