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学校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将2018-2019学年度“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不含3+2、3+4、5+2、4+0等学制)在读的2018级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本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经考核合格的学生连续助资助四年。
三、资助名额
我院新增受助学生人数为6名,每班限报一名到学院。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家境“贫困”、“有志”、“来自农村地区”的优秀大学生。详细评选条件参见《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
(五)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
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申请表内容抄袭者;
7.基金会只资助一个家庭中的一位大学生。
五、评选程序
个人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基金会审核确认。具体评选时间和程序为:
1.9月20日-10月15日:宣传组织申报、学院审核上报阶段
(1)各班向学生介绍基金会的宗旨与评选条件;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印章),必保证清晰可读。
(3)学院给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发放注册码,申请者凭注册码,按照《数据库使用说明-学生篇》(附件7)中1一、二条说明在线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学生登录网址http://www.tspef.org:8080/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以附件格式上传至相关网页(书面申请不需要上传至系统)。
(4)确定民主测评对象。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结合学院贫困生认定结果确定民主测评对象,。
(5)确定推荐对象。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民主测评小组,对入围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打分,确定推荐对象。在系统内提交推荐对象名单。
附件:
1.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
2.伯藜助学金申请表
3.受助生花名册
4.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数据库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老师用)-2018年09月
5.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数据库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用)-2018年09月
7.国家级贫困县名单
8.全国各省区最低工资标准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