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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管理 | 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2018-05-13

各班:

为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苏教助中心﹝2018﹞14号)文件内容,切实做好我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核、毕业确认以及贷款学生的还款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指引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

助学贷款是实现教育公平、助力扶贫开发的重要途径,是国家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1.资助对象及额度。贷款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班根据“应贷尽贷”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结合学生困难程度及学生欠费情况,确定学生贷款额度,贷款上限为本科生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

2.学生申请。

往年未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江苏省籍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附件1),非江苏籍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

往年办理并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所有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由学校审核。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续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3.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新增贷款的学生申请资格,其中江苏省籍学生信息,由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并于5月20日前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非江苏籍学生信息无须录入系统)。

4.出具证明。

新增贷款申请中,江苏籍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各学院从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打印,非江苏籍学生的证明材料(贷款学生身份证明,附件3)由学院出具。

5.合同签订。申请贷款的学生本人以及共同借款人,在2018年暑假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6.报到确认。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报到后,9月10日前,各班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至16号楼105办公室。

7.贷款发放。报到确认后,国家开发银行将在12月份统一将批准的助学贷款拨付到每位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内,学校根据欠费金额扣费。

附件:

1.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

2.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续贷操作说明

3.南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身份证明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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