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走读)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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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 班级 |
| 原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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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学生电话 |
| 父母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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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住宅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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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居住 地址 |
| 户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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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本人申请年月—年月走读。 理由: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家长意见 | 1、 子(女)住宿在校外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非南通本地学生申请走读必须有家长陪读。 2、 在校外期间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由本人及子(女)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经常保持与子(女)的联系,做好督促教育工作。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处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 请在此表反面粘贴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校外居住地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非南通本地学生申请走读必须有家长陪读。
2. 此表一式二份:学工处、学院各执一份。
3. 走读申请时间:九月的第四周,有效期一年;走读补办时间:三月的第二周,有效期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