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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选聘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
2017-04-12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选聘江苏省2015年

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组织工作,提高音乐专业统考工作质量,决定在省内有关高校选聘声乐面试钢琴伴奏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伴奏人员选聘条件

各高校上报的钢琴伴奏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水平优秀,无不良反映。

2.高校钢琴专业教师或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特别优秀的钢琴专业大四本科生。

3.无直系亲属参加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统考。

钢琴伴奏人员的上报工作由各有关高校招生部门牵头,会同教学院系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学生报名。其中,推荐的教师名单须经校人事和纪检部门审核;推荐的学生名单由所在教学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由高校招生部门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选聘方式和待遇

10月25日前,有关高校招办汇总上报本校推荐人员名单。10月底,省教育考试院初审上报名单并下发钢琴练习曲目供推荐人员练习。凡填报我省音乐统考面试钢琴项目评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条件可以伴奏的,遴选后直接进行培训上岗;年轻教师、研究生和大四本科生首次报名的伴奏人员于11月中旬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在南京师范大学集中培训,培训后正式聘为我省音乐专业统考钢琴伴奏人员。

被聘为钢琴伴奏的高校教师、且符合面试评委聘用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其担任音乐统考评委工作。伴奏人员待遇参照音乐专业省统考评委执行,培训期间享受评委待遇。

有关高校招生部门要认真做好伴奏人员的推荐工作,10月25日前将《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推荐名单》(教师和学生分开填报,详见附件)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连同电子表格报我院高招处普高科。

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235975。

附件:1.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推荐名单(教师)

2.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推荐名单(学生)

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9月12日


附件1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推荐名单

(教师)

高校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身份证号

本科毕业高校

本科毕业专业

职称

部门

手机号码


高校人事部门(盖章)高校纪检部门(盖章)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

2014年月日

附件2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推荐名单

(学生)

高校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

身份证号

本科毕业高校

本科毕业专业

所在

院系

手机号码


说明:身份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填写。

研究生所在院系(盖章)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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