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选聘江苏省2015年
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组织工作,提高音乐专业统考工作质量,决定在省内有关高校选聘声乐面试钢琴伴奏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伴奏人员选聘条件
各高校上报的钢琴伴奏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水平优秀,无不良反映。
2.高校钢琴专业教师或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特别优秀的钢琴专业大四本科生。
3.无直系亲属参加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统考。
钢琴伴奏人员的上报工作由各有关高校招生部门牵头,会同教学院系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学生报名。其中,推荐的教师名单须经校人事和纪检部门审核;推荐的学生名单由所在教学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由高校招生部门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选聘方式和待遇
10月25日前,有关高校招办汇总上报本校推荐人员名单。10月底,省教育考试院初审上报名单并下发钢琴练习曲目供推荐人员练习。凡填报我省音乐统考面试钢琴项目评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条件可以伴奏的,遴选后直接进行培训上岗;年轻教师、研究生和大四本科生首次报名的伴奏人员于11月中旬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在南京师范大学集中培训,培训后正式聘为我省音乐专业统考钢琴伴奏人员。
被聘为钢琴伴奏的高校教师、且符合面试评委聘用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其担任音乐统考评委工作。伴奏人员待遇参照音乐专业省统考评委执行,培训期间享受评委待遇。
有关高校招生部门要认真做好伴奏人员的推荐工作,10月25日前将《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推荐名单》(教师和学生分开填报,详见附件)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连同电子表格报我院高招处普高科。
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235975。
附件:1.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推荐名单(教师)
2.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推荐名单(学生)
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9月12日
附件1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推荐名单
(教师)
高校名称: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历 | 身份证号 | 本科毕业高校 | 本科毕业专业 | 职称 | 部门 | 手机号码 |
高校人事部门(盖章)高校纪检部门(盖章)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
2014年月日
附件2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伴奏人员推荐名单
(学生)
高校名称: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身份 | 身份证号 | 本科毕业高校 | 本科毕业专业 | 所在 院系 | 手机号码 |
说明:身份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填写。
研究生所在院系(盖章)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
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