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考招〔2014〕36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上报江苏省2015年
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业统考评委和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业统考工作的管理,提高专业统考工作质量,特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美术、音乐、体育)专业统考评委和专家信息(以下简称“评委信息库”)进行维护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做好评委信息上报工作
体育和艺术专业统考社会关注度高,考试实施程序复杂,直接关系到高等院校体育、艺术类专业人才的选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类专业统考评委和专家的推荐遴选,是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关键,因此,各有关高校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评委信息上报工作,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评委信息库上报的重要性,确保本次我省评委信息库维护更新工作顺利完成。
评委信息库的上报工作由各有关高校招办牵头,会同教学院系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经校人事、纪检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
二、评委和专家上报条件
1.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业务素质优良,在参加我省历年各类专业统考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2.长期直接从事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3.无直系亲属参加2015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相关专业统考。
4.音乐类的评委和专家须具有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按声乐、器乐(具体乐种)或视唱等考试项目分别上报。
美术类的评委和专家须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按素描、速写或色彩评卷科目分别上报。
体育类的评委和专家须具有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或羽毛球等考试专项分别上报。
三、有关要求
江苏省专业统考评委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218.94.123.96:88/pw,教师凭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填写《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业统考评委和专家信息简表》(附件2),系统中已有的评委提交确认信息即可,新增评委和修改关键信息的评委需要打印信息简表并确认签名,由招办负责汇总并交有关部门审核后,连同《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业统考评委和专家汇总表》(附件1),于10月25号之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普高科。系统填报日期为2014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高校端由省教育考试院分配账号。
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235840,83235975。
附件:1.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业统考评委和专家汇总表
2.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业统考评委和专家信息简表
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9月12日
附件1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业统考评委和专家汇总表
高校名称:指定上报类型:□音乐类 □美术类 □体育类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学位) | 职务 | 职称 | 教学专业 | 承担评判项目 | 裁判员 等级 | 单位电话 | 家庭电话 | 手机号码 |
填写说明:1.高校按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从信息采集系统分别打印汇总表。
2.上报的评委和专家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不得漏项。
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
2014年月日
附件2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业统考
评委和专家信息简表
学校指定上报类型:(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最终学历 | 最终学位 | |||||||||||
教学专业 | 主授课程 | |||||||||||
承担评判 项目 | 裁判员 等级 | |||||||||||
部门 | 职务 | 职称 | ||||||||||
办公电话 | 住宅电话 | 手机 | ||||||||||
身份证号码 | 电子邮件 | |||||||||||
(含学历和工作经历,从大学时填起) 个人简历 | 起始年月 | 终止年月 | 单位、部门 | 职务、职称 | 备注 | |||||||
近年来教学情况 | ||||||||||||
及成果 近年来教研情况 | ||||||||||||
有关的工作情况 历年从事与高考 | ||||||||||||
审核意见 学校人事部门 | 盖章 年月日 | |||||||||||
审核意见 学校纪检部门 |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说明: 1.“教学专业”一栏为评委和专家现在高校所从事的教学专业。
2.“承担评判项目”一栏由评委和专家具体填写到小项,包括声乐、器乐(具体乐种)、视唱、素描、速写、色彩以及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等小项。
3.“裁判员等级”一栏为体育类评委和专家填写,其他评委和专家不需填。
本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