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艺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严格遵守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办学的各项规定。秉承办学指导思想,按照“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要求,注重办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以务实的作风回馈社会。中心制订规范的教学文件、规章制度,保证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与开展。聘用优秀的教职员工,组成精英师资队伍,提升教学质量。同时提供必备的教学、生活、活动设施以及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等,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保证各项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继续教育中心坚持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专业素养和职业素质并举,实践能力和创造精神并重,可与社会职岗无缝对接的专业性艺术人才。学院具有综合学科资源背景,学科优势与职业特色相结合的联动效应强;青年教师业界活跃度高,实践能力强,艺创成果丰硕;外聘师资类型多元,置业技能突出,从业经验丰富;实训工场空间充沛,配套完整,种类齐全,设备先进;课题式教学理念先进,模块清晰,课程知识点和技能点整合度高;项目化教学,工场化教学,学生动手能力和综合能力突出,专业技能和职岗意识培养效果显著;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丰富,产学研平台建设积极,师生专业交流和社会服务开展活跃。
办学形式
(一)非学历教育
继续教育中心非学历教育,秉承“教育创新、服务社会”的基本宗旨,依托学院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优势,为全社会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项目。着力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党政干部培训、企事业单位培训等,开设中国画创作、书法研究、美学研究、艺术欣赏、教师技能培训、服饰搭配、家居设计、声乐表演、器乐表演等项目。同时亦可根据委托单位要求,量身定制培训菜单,按需培训。“引导终身学习,成就人生辉煌”是我们的使命,“以人为本,以学员为中心” 是我们的办学理念。我们真诚希望,通过我们的培训,使有志于求知成才的学员愿望变成现实。
(二)学历教育
继续教育中心按照省和学校有关招生与专业设置的文件精神,面向全省招收成人教育专升本专业,开设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环境设计)专业方向,学制两年半、采取业余学习形式。学院与高职院校紧密合作,开展“3+2”“5+2”本科职业教育,并与其开展继续教育合作。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及时调整招生专业,依托学校的特色学科和专业,加强成人学历教育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建设成人学历教育精品课程和重点专业。
(三)自学考试
学院现拟开设自学助考艺术设计(装潢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室内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专科段专业的学习。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各类专科学校毕业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本科段学习,即专科升本科。专科段专业全日制学习,学习时间两年。本科段专业即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学制:全日制两年,业余三年。考核合格后,由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相应层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校附署,国家承认学历。参加本科段学习的学生,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毕业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可进入人才市场、报考研究生和公务员等。在校表现优秀者,可参与评优奖励。同时,学院做好“助学二学历”的专业拓展,积极分析各类别自考生的学历需求和目标取向,吸收优质生源,稳定招生规模。
联系电话 / 85015900 13003530886
联系地址 /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南通市通京大道999号)南通大学艺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