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本科生考研导师制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经过深入调研与分析,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实施考研工作导师制,特制定本办法。考研导师制旨在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的作用,心贴心、线牵线,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在志愿选报、备考技巧、精神鼓励、资源获取等方面为考研学生提供帮助与指导,构建与完善适应学院与专业建设发展及高素质人才培养需要的新型师生关系,全面提升我院学生的考研水平和就业质量。
二、导师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考研导师要制定分阶段、切实可行的考研指导工作计划。针对大一年级,做好志愿考研学生学习基础、家庭情况的摸底工作;针对大二年级,掌握志愿考研学生的思想动态,构建有效的家校联动机制;针对大三年级,作为考研指导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渠道、全方位的对确定考研的学生进行初试、复试全过程的跟进与指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在院校、专业等志愿选报上给予学生有针对性的指导;
(二)指导学生制定完备的个人考研复习计划,并督促其分阶段严格执行;
(三)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结合考研动态与趋势,指导学生应试技巧;
(四)鼓励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调整健康的备考心态,督促学生合理安排复习时间,提高复习效率;
(五)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座谈讨论、专题讲座、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在备考过程中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学生在备考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三、导师的任职条件与选聘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师德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二)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熟悉各院校研究生的专业设置、学科特色、招生政策等,对考研动态与趋势有深入的把握与分析。
(四)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考研导师的选聘,原则上以各班级的班主任老师为主体,在学院的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六)考研导师的任期一般为四年,自学生大一年级开始至学生本科毕业为止。
四、表彰与奖励
学院定期统计各班级志愿考研学生人数并公布,根据考研导师的政治表现、敬业精神、指导学生考研效果、学生参加研究生考试过线及录取情况等,设立优秀考研导师称号,每学年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学业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被评为优秀考研导师的教师,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进修提高、先进评选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